
本原则规定了空气过滤器(简称过滤器)术语与定义、分类与标记、规定,实验办法、检查规则以及 产品标志、包装、运送和贮存等。
本原则合用于常温、常湿、涉及外加电场条件下通风、空气调节和空气净化系统或设备干式过 滤器。 2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文献中条款通过本原则引用而成为本原则条款。凡是注日期引用文献,其随后所有
修改单(不涉及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原则,然而,勉励依照本原则达到合同各方研究 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原则。
GB/T 2423. 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实验第2某些.•实验办法实验Cab:恒定湿热实验 GB/T 2621 1—用安装在圆形截面管道中差压装置测量满管流体流量第1某些:普通
用安装在圆形截面管道中差压装置测量满管流体流量 用安装在圆形截面管道中差压装置测量满管流体流量
GB/T 6167尘埃粒子计数器性能实验办法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 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原则
亚高效过滤器 sub^HEP A (high 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 filter
按本原则规定办法检查,对粒径不不大于等于〇. 5 /im微粒计数效率不不大于或等于95%而不大于99. 9%过滤器。
按本原则规定办法检查, /im微粒计数效率不不大于或等于70%而不大于95%
按本原则规定办法检查, fxm微粒计数效率不大于70%过滤器。其中中 效1型过滤器计数效率不不大于或等于60%、中效2型过滤器计数效率不不大于或等于40%而不大于60%,中效
按本原则规定办法检查,不满足中效及以上级别规定过滤器。其中粗效1型过滤器计数效率 不不大于或等于50%,粗效2型过滤器计数效率不不大于或等于20%而不大于50%,粗效3型过滤器原则人工尘
计重效率不不大于或等于50%,粗效4型过滤器原则人工尘计重效率不不大于或等于10%而不大于50%。
规定过滤器在单位时间内设计解决风量,或过滤器迎面风速乘以过滤器迎风面积,单位以 m3/h表达。
当用光散射粒子计数器测定期,粒径是指与原则粒子散射光强度作等效比较而获得综合效果,代
指单位体积空气中所含悬浮粒子数量或质量。当以p/L为单位表达时,称为计数浓度;当以 mg/m3为单位表达时,称为计重浓度。
依照本原则需要,将实验空气中所含悬浮粒子按粒径大小分为2组,即不不大于或等于0. 5 /im和 jum。
指未积尘受试过滤器上、下风侧气流中气溶胶计数浓度之差与其上风侧计数浓度之比,即受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