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档案编号为3等的2126个驾驶证已被依法注销,现通告作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规定,档案编号为0等1001个驾驶证应依法注销准驾车型,现通告相关驾驶人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根据商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以下1008辆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已过期,1405辆机动车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已过期,属于达到报废标准强制报废(见附件)。现通告其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
被强制注销的车辆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未通过年检或没有按规定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以及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 第一款第一项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八条 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回收企业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材料提交车辆管理所(属于校车的,还需提交校车标牌);
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属于校车的,还需收回校车标牌);
在顺德区报废机动车的,可以拨打0757--22319070、22319080,顺德金属回收公司可以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此项非车管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