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E、X、Y车主速自查!车牌有这个问题直接记12分
近日,顺德交警部门接某停车场工作人员举报称,在龙江镇排沙千倾路,有人故意变造车牌,并提供相关视频证据。接到举报后,龙江交警立即开展核查,发现该车线,驾驶员在该停车场前将涉事车辆车牌号中的“9”改为“A”后,再将车辆驶入停车场。
掌握情况后,龙江交警迅速行动,将目标车辆及违法驾驶员查获。经查,驾驶员姓黄,今年38岁,近期借朋友车上下班,为了省下停车费,购买了一个印有字母“A”的塑料片,在进入停车场前将它黏在车牌上,没想到这一幕被停车场的监控视频拍了下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黄某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将面临罚款5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1、在机动车号牌上粘贴数字贴、符号贴或者使用胶粘、涂抹、拼接等方式改变号牌原有汉字、数字、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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